【本報訊】任職裝修工人的繼父,涉嫌由07年至去年的4年間,強姦同住於天水圍一單位的18歲繼女超過100次。57歲的被告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再於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時,控方表示因繼女不願意錄取口供指證被告,控方決定撤銷起訴。控方早前指,被告由07年8月至去年3月涉嫌強姦事主,事主於07年時年僅14歲。被告每次完事後會警告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事件,事主終決定報警,被告於今年1月被捕。案件編號:TMCC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