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航空食品公司法籍高層,來港工作期間遇上年輕貌美女下屬,情根深種,不惜拋妻棄女與港女發展婚外情。惟兩年後女方要求分手,高層大受打擊下帶同電槍及鐵蓮花,殺上女方住所要脅復合,否則殺死她的家人及新男友。女方聲稱要返工處理要事,得以安全返抵公司兼報警,將高層拘捕。
辯方呈上貌美女事主玉照
42歲被告MoussardLaurent(圖),原被控刑事恐嚇等共六項罪名,控方昨於區域法院接納他僅承認其中三罪,包括於去年9月16日襲擊26歲事主X,及於同日無牌管有槍械及違禁武器,即一支電槍及兩個鐵蓮花。
辯方求情時表示本案性質特殊,步入中年的被告原擁有美好家庭及事業,卻因迷戀外貌美麗的X,斷送一切。辯方甚至特意向法庭呈上X的玉照,直言當法官過目後,便能明白箇中道理。此外,被告偷情一事導致與妻子離婚收場,不過被告正試圖重修舊好。
被告先後在多間航空食品公司出任要職,97年在澳門認識妻子,婚後育有一對現年4歲的孖女。被告於05年來港工作,其間邂逅當時21歲的女下屬X,3年後二人開始發展親密關係。09年被告轉職廣州一間航空食品公司,令與X相處時間驟減。去年5月X要求分手,被告多番要求復合不果。
辯方稱,被告與X的關係如同過山車,案發時無意圖傷害X,全因感到絕望,打算若X不肯復合,便用有關武器自殘。以往被告在內地曾遇劫及遇襲,X建議他購買有關武器作自衞,他不清楚在香港管有有關物品屬違法。
事發去年9月15日,被告從內地抵港租住荃灣悅來酒店。翌日早上8時,他帶同電槍及鐵蓮花到X的寓所門外守候,趁她出門上班時進入屋內,並將X推倒致受傷。被告要求X復合及跟他到酒店,X極度驚慌下稱趕着上班,被告遂與X往乘的士。被告在的士車廂內取出鐵蓮花,在兩人的大腿間揮動,再要求復合。被告還柙至本月26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13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