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油淋女友 莽漢候判

電油淋女友 莽漢候判

【本報訊】與前妻育有三名子女的私人司機,因與同居女友吵架失控,以電油淋女友,導致其面部、臀部及會陰等一級化學燒傷,幸無引致水泡或潰瘍。

女友撰寫求情信

司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襲擊傷人罪,女友不但已原諒他,並為他撰寫求情信。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7日,等候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辯方求情指,被告鄭旭民(37歲)與前妻育有三名年齡介乎15至18歲子女,三人皆由被告照顧。據案情,被告與孔佩賢在09年相識,二人同居住將軍澳尚德邨。2月13日,被告與孔在家中吵架,孔執行李離開。由於孔拒絕由被告接載離開,被告憤怒下,到私家車取出一桶電油,返回住所大堂將電油淋向倒地的孔,孔感眼痛求救,送院證實身體多處一級化學燒傷。
案件編號:KTCC7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