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童法律生保釋應考專家指重犯機會大 不准做接觸男童工作

狎童法律生保釋應考
專家指重犯機會大 不准做接觸男童工作

【本報訊】智商高達145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四年級男生,擔任英語補習導師時撫弄7歲男童包皮,又揭發他7年前曾用剪刀割傷另一名男童包皮。男生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心理專家指男生愛小孩陽具勝於女性胴體,重犯機會大。裁判官考慮到男生考試在即,讓他保釋外出至下月22日,待他完成考試才判刑。
記者:戴國輝

被告曾慶倫(22歲)的代表大律師則澄清,被告曾向心理專家說過他是一名教徒,打算婚後才與女友有性生活,被告從沒向專家表示他酷愛小孩陽具。被告父親及胞妹昨日均到場支持被告。辯方稱,其雙親及胞妹的信件讚賞被告樂於助人,一封有18名教師聯署的求情信形容他是模範學生,各人均希望法庭給予被告一次改過自新機會。
此外,被告實習的律師行負責人寫信指被告是可造之才,願意讓他重回正軌。負責人打算讓被告在律師行繼續受訓,確保他工作方面不再接觸男童,律師行已安排專家為被告進行心理輔導。
辯方又指,被告案發後已辭去補習導師一職,他已被還柙兩周,而其考試由本月底開始,故希望裁判官能判被告感化或社會服務令,或讓被告保釋候判應付考試。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沒有應辯方請求索閱其他報告,但准被告以現金保釋,好讓被告準備及應付考試,保釋期間不准再做可接觸16歲以下兒童的工作。

藉詞清潔撫弄包皮

案情透露,被告在黃大仙區一間小學當英語補習導師,去年10月22日,被告帶一名7歲補習男童上廁所時,藉詞為免男童下體發炎,遂用紙巾清潔他的陽具,又撫弄其包皮,男童同晚向父親講述案發經過。
庭上曾披露,被告在14、15歲時曾在公廁內捉住另一名10歲男童的陽具逾一小時,又用剪刀割傷其包皮,被判入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KCCC303/12

被告曾慶倫中學時曾參與校內歌唱比賽。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