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剛獲第二度延長任期、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兼任副廉政專員李銘澤,被指於09年駕駛私家車在銅鑼灣撞傷一名便利店中年男店員,導致他不良於行、口齒不清及近乎失明,現需靠輪椅代步,日常生活賴印傭照料。店員由胞兄代表入稟高等法院向李銘澤索償,索償額估計最少100萬元。
廉署發言人表示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李銘澤及廉署不會再回應事件,又指案件屬李的私人事務,與公職無關。
店員右眼失明索100萬
根據入稟狀,事發於09年8月26日早上8時20分,被告李銘澤駕駛私家車至銅鑼灣摩頓台的灣景樓外發生意外,導致原告蔡健華受傷。原告現時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由胞兄蔡尚苗代為入稟,原告認為意外因李疏忽造成,遂入稟索償。雖然未有透露索償額,但入稟高院其索償金額估計最少100萬元。按車輛登記冊資料,李駕駛的肇事座駕為一輛白色凌志私家車,他是登記車主。
48歲的原告身形肥胖,留有一頭白髮,外表看來比實際年齡老。他昨日表示未能憶述意外經過,亦不知道肇事司機的身份是廉署高層。事發時,他在現場附近便利店工作約一年多,受傷後被送入瑪麗醫院,至去年12月始出院。
他自言遇車禍前身體健康,現時卻右眼完全失明,左眼亦失去一半視力,小便只能使用尿壺,說話口齒不清,想簡單說幾個字,也要花十多秒才能說出口。未婚的他於9個月前聘用印傭照顧起居飲食,每星期接受兩次物理治療,日常開支靠綜援金、傷殘津貼及兩名兄長接濟。面對往後的日子,他表示沒有打算。他的索償金額料最少100萬元。
涉駕車撞傷人的李銘澤是廉署二哥,原定於去年12月以60歲之齡退休,後來獲延長任命至本月17日,及至上月底,廉署再度延長其任期至7月31日。外界揣測由於廉署正調查特首曾蔭權涉貪事件,加上爆出前任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跟新鴻基地產的懷疑貪污案,李的延任或跟此有關。
李自02年出任廉署執行處首長後,被指鐵腕管治,惹起不少廉署人員不滿。04年他署任廉政專員其間,調查先科國際貪污案時被指拍板高調搜查多間報館,遭猛烈抨擊侵犯新聞自由。
案件編號:HCPI2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