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女懲教人員涉分別向一名因洗黑錢入獄的內地女囚犯及其男友索取利益,作為通風報信的報酬,其中二級女懲教助理直言自己「很喜歡手袋和飾物」,要求囚犯男友送贈LV手袋及鑽飾。涉案兩名被告否認收賄、索賄及企圖詐騙等罪名,昨在區域法院受審。記者:陳美珊
二級懲教助理吳淑怡(36歲),被控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三項企圖詐騙罪;懲教主任黎秀慧(47歲),被控公職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兩項罪名。
控方開案陳詞指,內地囚犯伍巧梅(38歲)於09年底因洗黑錢罪成還押懲教署看管,吳於12月21日負責押送伍到法院判刑,其間伍將其內地男友盧國祥的手提電話號碼給吳,吳協助伍向盧轉達消息。兩日後,伍被轉送芝麻灣懲教所期間再與吳見面,伍要求吳替她將一些信件轉寄盧。
訛稱替母還款借三萬
控方指吳曾致電問盧如何酬謝她,又說「手袋和鑽石特別受女士歡迎」,盧建議送吳小暖爐,但吳卻直言要LV手袋,吳又以電郵發一張BottegaVeneta手袋照片予盧,並以短訊向盧索取LV手袋、鑽石及金飾。
至10年1月7日,吳去信伍訛稱祖母在澳洲中風,要求伍給她50萬元,同月24日又致電盧,訛稱需替母親償還信用卡貸款,要盧借她3萬元。約兩周後,吳再去信伍索款,訛稱她需支付醫療及手術費用,但伍及盧均沒有答應吳的要求。
黎於09年底至前年3月間,負責監導伍在芝麻灣懲教所醫院內的清潔職務。黎被指於10年2月開始致電盧,稱可協助他向伍傳遞訊息,但要求盧將一份內地電梯合約判給其友人。一個月後,黎又向盧表示其宿舍電腦設備不足,向盧有所示意,盧遂給黎一部二手筆記型電腦。吳及黎於10年3月底被捕及停職。
案件編號:DCCC12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