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發現醫生賣廣告變相替藥廠賣藥越來越嚴重,又有不少醫生宣傳性的訪問,疑是藥廠、醫生及美容雜誌聯手炮製,當醫生被揭發資訊失實,便以雜誌「寫錯嘢」做擋箭牌。該會決定嚴打,日後可以不接受醫生以雜誌出錯作為抗辯理由。同時,每年處理近500宗投訴的醫委會,日後對再犯的醫生判刑較重。記者:陳沛冰
新任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接受訪問表示,現時醫生可以參與廣告,但必須具有教育意義及訊息真實。近年越來越多美容雜誌,刊登醫生具宣傳性的訪問,介紹與美容有關的藥物、激光及減肥等儀器,或數名醫生聯合開設專科門診。文章誇大醫療效用或醫生名銜,將普通科醫生升格為專家或專科醫生。
醫生涉失實由雜誌認衰
以往醫委會指控醫生提供失實資訊或名銜時,雜誌便去信醫委會承認「寫錯嘢」,指醫生不知情,醫委會被迫「放生」醫生。他質疑藥廠、醫生與美容雜誌背後有利益關係,利用此漏洞聯手宣傳。醫委會將向醫生發出會訊,表明日後可以不接受醫生以雜誌出錯,作為抗辯理由。
劉允怡又指,近期不少電視廣告,醫生「踩界」先提供健康資訊,再推介某一類別藥物,然後片尾提到藥廠名稱。「有幾種藥有同等效力,但係嗰醫生只重複某一種藥嘅好處,唔講副作用。唔會有一種藥完全冇副作用,又乜病都醫得好」。
劉坦言,此類廣告有「小小誤導同偏頗」,但「最低限度扮有教育意義,訊息真實,暫時未郁到佢哋」。醫委會會加強留意,並會研究發出會訊,呼籲醫生不要與藥廠掛鈎。
每年接獲近五百宗投訴
劉允怡表示,每年醫委會接獲470至490宗投訴,最終只有20至30宗需正式聆訊。因醫委會審理醫生是否專業失德,對醫生是嚴重指控,故門檻要相當高。以往不少個案被市民批評判刑輕,醫委會一般是參考案例判刑。隨着社會要求提高,或某類個案越來越多,醫生再犯同類案件日後判刑會較重。另方面,醫委會沒病人或家屬同意下,難以主動調查公立醫院醫療失誤。
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主席蔡堅表示,部份被投訴的醫生雖不屬專業失德,但都表現欠佳,若不進行聆訊,醫生未必知道被投訴。他希望獲醫委會同意,日後可向有關醫生發信,「通知醫生咁樣做有問題,要加以改善,重犯可能會出事」。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贊成加強判刑,但醫委會同時需縮短由投訴至聆訊的時間,以及向未達專業失德但又有問題的醫生發出勸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