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不時涉退款,小商舖可即時靈活處理,但大商戶退款往往要等數月,「蝦碌」個案更層出不窮。有電訊公司為客戶辦理轉名,竟發出一張已故親人為抬頭的支票;又有商戶原應退款存入個人銀行賬戶,卻誤將款項轉到其僱主公司戶口。
個案一:電盈支票發給亡者
孫小姐使用電訊盈科固網電話服務逾10年,基本月費110元,孫父為原登記人,惟其父13年前已經去世,她其後沒有辦理轉名,沿用服務至今。去年底,她要求轉名,並按指示提供父親死亡證文件及交回承讓轉戶名申請表。
今年初她收到已轉名的賬單,但其後收到一張107元的餘額退款支票,抬頭人竟為已故父親的姓名!
孫小姐氣憤說:「電盈行政好亂,我只係要求轉戶名,但佢哋一定要將父親賬戶結清,餘額用支票退回,家收到張票都攞唔到錢。」
電訊盈科指孫小姐去年底提出轉戶名要求,1月6日已辦妥;惟沒有解釋何以向孫小姐發出其亡父姓名為抬頭的支票,只稱2月中再收到其父死亡證文件後,已辦理退款手續。
個案二:iPad退款存錯戶口
葉先生去年9月獲任職公司送贈市價3,888元16GBiPad2一部,當時市面同時發售64GB的iPad2,他欲將產品升級,蘋果職員答應以原價回收其16GBiPad2,同時以6,488元出售64GBiPad2予他。
同月底,速遞公司上門回收,蘋果公司承諾六星期內退回3,888元,但一直沒兌現,「新機一早已經用信用卡扣咗錢,但係退款就四個月都未收到」。
他再三追問下,蘋果公司才承認錯誤,但拒協助跟進,「職員終於話畀我聽,筆錢一早退咗入我公司嘅銀行戶口,仲叫我問公司攞翻呢筆錢。我已經轉咗工,呢個錯誤係佢哋造成,冇理由要我自己解決」。
蘋果公司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葉先生則稱,最後與蘋果公司達成協議,獲退款2,300元及兩張共值800元的購物券,他無奈接受。
檔案編號:0207076、0207065
應問清退款安排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上述個案可能涉行政錯誤及溝通誤會,有關商戶應協助消費者解決。該會建議消費者與商戶達成退款協議後,應問清楚退款安排,如退款方式、入賬戶口及有否其他退款選擇。該會發言人稱:「如果消費者有其他賬戶或者決定購買其他產品,可嘗試要求將退款直接存入新賬戶、或者再買產品扣去退款後只付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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