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甘乃威26月耗157萬 無證據須解職

查甘乃威26月耗157萬 無證據須解職

【本報訊】立法會調查甘乃威事件委員會經過逾26個月調查,耗費157萬公帑後,昨日發表的報告,除批評甘在事件中言論有隱瞞及有前後不一、以及作為上司的表現令人遺憾外,再找不到任何證據,足以取消甘的議員資格。多名曾反對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的議員,力斥調查結果反映建制派議員浪費公帑、濫用立法會權力。

被指言論前後不一的甘乃威(右)昨在黨友李華明(左)及張文光陪同下,再度向前助理道歉。 成啟聰攝

否認示愛 只認友善鼓勵

至於一直否認因求愛不遂而解僱女助理王麗珠的甘乃威,在調查報告中承認曾向王麗珠表示「有好感」,並因此向太太認錯,但他昨日仍死撐,有關說法只是「友善鼓勵」助理,堅拒承認等同示愛,甘乃威又再向王麗珠和公眾表示歉意,「我吸取到好深刻、好深刻教訓,日後會更加謹言慎行,會好好改善我同員工的工作關係」。
根據報告顯示,甘聲稱對王「有好感」,只是為了認同她的個人能力,以及肯定她的工作表現,但調查委員會認為甘說法不可信,而甘乃威兩次在傳媒發表的言論,的確存在「前後不一」和「有所隱瞞」,令公眾對他的誠信產生懷疑,對立法會整體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不過,因王麗珠不願作證,委員會無法證實,王是否因拒絕甘對她表示好感而遭解僱,所以不能確定甘乃威是解僱王是否「處事不公」,但委員會依然認為甘做法屬不恰當。
對於調查委員會花費高達157萬公帑,卻未能找到取消甘乃威議員資格的理據,委員會梁劉柔芬昨日一度試圖將民主派「拉落水」,指當日是「立法會整體」支持調查事件,又指當時由於社會群情洶湧,「逼到我哋必要正視呢件事」。
不過本報翻查紀錄,旅遊界議員謝偉俊曾在委員會成立前,已提出在主要證人王麗珠拒絕作供情況下,應停止跟進事件,但遭建制派議員反對,謝偉俊昨力斥今次調查明顯是「浪費公帑、浪費時間」,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認為,建制派選擇調查甘乃威,卻不調查曾蔭權貪腐事件,「明顯係唔應查的就查,應查就的唔查」。

甘乃威前助理王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