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車相撞夾住燒下體懲教助理截肢 貨車司機涉危駕

四車相撞夾住燒下體
懲教助理截肢 貨車司機涉危駕

【本報訊】二級懲教助理放工後,駕駛綿羊仔電單車回家,在黃大仙遭尾隨超載的中型貨車撞倒,更連人帶車被夾於車頭底,被推行數十米。綿羊仔繼而着火,助理事後須切除右下肢保命。肇車司機後來向警方透露,早於事發前10多日,已發現貨車的煞車系統有問題,但未有理會。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記者:陳佩明

現年48歲被告邵國洪,昨在區院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受審。去年7月21日下午,事主鄭艮亨在大欖懲教所下班後,駕駛電單車經龍翔道回觀塘住所。及至龍翔中心對出,他見前車慢駛遂減速,未料在後面由被告駕駛的中型貨車沒停下,撞向他的電單車,釀成四車連環碰撞。

二級懲教助理鄭艮亨於車禍中嚴重受傷,切除右下肢。
李旭基攝

鄭艮亨去年遭被告邵國洪駕駛的貨車撞倒,連人帶車被夾在貨車車頭底。
資料圖片

車禍前發現煞車有問題

控方指稱,事主連人帶車被夾在貨車車頭底,推行數十米後停下及着火,其他駕駛人士見狀用滅火器將火救熄。事主雙腿及會陰嚴重燒傷,其中左陰囊及陰莖幹等多處出現裂傷,右下肢則因損傷範圍太大,加上已嚴重感染須切除。事主由遇事至入院時一直清醒,手術後曾昏迷數天。
按開案陳詞,被告當場向警員承認因未能停車造成意外,隨後接受警方會面時進一步透露,早於同月9日已發現貨車的煞車系統有問題,礙於問題不太嚴重,決定不通知僱主。案發日他駕車時,感到煞車系統的情況更差。
驗車報告顯示載有電腦電子產品的肇事貨車總重量超出法例規定的33.56%;腳掣及停泊制動器的制動效能亦少於法律規定。
被告的跟車同事羅國威(譯音)憶述,事發時他坐在被告身旁的乘客位睡覺,沒有目擊經過,因聽到被告大叫而醒。又被告當日沒有講過煞車掣有問題,公司無要求員工出車前要連貨過磅,員工亦無資料得知貨物的重量。被告承認使用超重車輛,及使用欠妥的車輛共三項罪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3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