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分別住居屋及私樓的讀者,同受樓上漏水問題滋擾,苦不堪言。雖均向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下稱聯合辦)投訴,惟處理經年,問題仍未解決!
個案一:多次測試找不出源頭
潘小姐居於將軍澳富康花園已14年,2000年家中廁所天花板滲水,影響隔鄰房間牆身、天花板及走廊天花板。「啲灰水甩晒出嚟,曾向管理處投訴,樓上話已維修過,但都係漏。」
至08年,她向食環署投訴,署方發信要求樓上住戶維修滲漏地台。「樓上後來裝修,地台用物料塗抹過,暫時改善,但冇幾耐又再滲水。」去年5月食環署職員做完色水測試,沒發現問題,暫停跟進。之後潘為寓所裝修,「廁所整咗假天花,但打開塊板睇仲有水滴,去緊廁所頭頂有水滴落嚟」。去年做的色粉測試,相隔9個月才呈現天花板,「食環話要攞啲灰去化驗;一撻撻黃色漬,可能係樓上漏嘅色水」。
聯合辦表示,09年9月接獲上述個案,並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樓上單位業主維修,覆檢時證實完成維修。翌年中再接投訴,進行色水測試未能找出源頭,交屋宇署顧問公司進行第三階段調查,因單位天花板表面已乾涸,停止調查。至今年2月再收到管理處轉介投訴,調查結果無變,現再進行調查,已將進展告知該處。
個案二:滲水蔓延電燈滴水
黃太居於沙田偉華中心13樓一單位20多年,在2010年底發現廁所天花板滲水,隨後蔓延至飯廳及客廳天花板。「管業處查過,樓上14至16樓同一單位都有漏水,可能係17樓單位嘅問題,但個業主拒絕維修。」翌年4月,黃太向食環署投訴,署方指經多次測試後因未能確認源頭,停止跟進。至今年1月,問題再現,「就喺大年初一,飯廳不斷滴水,要用水桶載住,天花板盞電燈仲有水滴出嚟,唔敢開燈」。黃太再向食環署投訴,獲重新跟進,「管業處話因為私人物業,17樓個住戶唔畀入去查都冇佢符」。但暗示該單位去水位用磚封實,查不出滲水問題。
食環署再調查後,指可能與大廈外牆公眾去水渠有關,黃太怒轟:「但食環署又話唔負責公眾水渠問題。」她指該署仍調查中。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回覆,疑滲漏源頭是17樓浴室水糟內公眾排水系統位置,惟該單位業主曾拒讓職員檢測,最近才同意配合。
聯合辦指去年3月食環署已替黃太進行第一及第二階段調查,未找出滲水源頭;兩個月後轉交屋宇署,再委派顧問公司做第三階段調查,仍未確認源頭;聯合辦停止跟進。至今年1月再收到黃太投訴,到上層單位進行色水測試,之後收集滲水樣本交政府化驗所化驗,未有報告。
檔案編號:0224111、0229056
聯合辦被轟處理失當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曾收過不少市民投訴家居受滲水問題困擾,過往財委會討論有關聯合辦的事項都未有交代詳細資料,不知是否投放資源不足之故,認為聯合辦應協助市民盡早解決問題,因滲水而致的樓宇安全結構問題可大可小。
由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於2003年成立,負責處理市民居所的漏水問題,食環署接洽投訴人外,亦可能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協助處理;惟聯合辦經常被轟處理失當,幫不上忙。香港申訴專員公署曾於2010年1月至11年12月期間,共接獲183宗有關聯合辦的投訴,包括延誤處理滲水、疏忽調查及無理終止投訴個案等。
申訴專員公署電話:2629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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