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反對人大釋法及重視人權見稱的終審庭常任法官包致金,今年10月年屆65歲退休年齡,政府昨公佈包致金退任後轉任非常任法官,但空缺卻由同樣已是65歲的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鄧楨(人稱鄧國楨)接任。法律界質疑,安排顯示法官接班已現斷層,政府必須解釋包致金是否因反釋法立場而不獲行政長官延任。 記者:麥志榮
政府昨公佈,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包致金在今年10月25日退休後,改任非常任香港法官,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鄧楨接任其空缺。有關建議有待立法會審議及通過。
鄧楨比包大10個月
資料顯示,鄧楨其實亦已屆65歲退休年齡,若計月份,他甚至比包致金大10個月。
終審法院條例規定,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年屆65歲退休年齡便退任,但行政長官可延長其任期2次,每次任期3年。而若法官獲委任為常任法官時剛年屆65歲,其任期為3年,之後只可延任1次,為期3年。鄧國楨現為上訴庭法官,月薪約為22萬元,升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月薪將增至約24.5萬元。
另外,政府亦宣佈,74歲的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范理申勳爵9月底退休後,由10月起出任本港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數目將由目前13名增加至14名,可提高終審法院工作靈活性。非常任法官無退休年齡限制。
由97年起出任終審庭常任法官的包致金曾多次表明反對人大釋法,他昨日離開終院向記者表示,如果有人挽留,他願意繼續出任常任法官。他說一位法官離開是小事,最重要是其他法官堅持,不要因為他的遭遇而感到擔心及喪失獨立。
司法機構青黃不接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稱,法律界無人會質疑鄧楨出任常任法官的能力及資歷,但由同是65歲的人接替包致金,必須有合理的解釋。包雖仍任非常任法官,但審案的機會將大幅減少,政府必須澄清包致金是否因判案時的反釋法及重視人權立場而不獲延續任期。今次安排亦反映了法官接班已出現斷層,下級法院無人可以接任。
有資深大律師透露,業界盛傳當年前終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力邀鄧楨加入司法機構的條件,是承諾晉升鄧做終院常任法官。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形容,鄧國楨作風保守中屬開明,應不致令終審法院更保守。司法機構面對的最大問題是青黃不接,法律界人才多不願放棄「搵錢」而投身司法機構。
鄧楨(鄧國楨)簡歷
出生日期:1947年1月7日
出生地:上海
學曆:1969年在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
法律專業經驗:
.1970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
.1986年獲御用大律師
.1988-90年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司法經驗:
.2004年4月任原訟法庭法官
.2005年1月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2006年11月任上訴法庭副庭長
公職:
.1994-98年收購上訴委員會主席
.1998-99年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委員會主席
.1991-2000年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主席
.2000-04年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主席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