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無意改變通報制度

醫局無意改變通報制度

【本報訊】愛滋病屬自願呈報的傳染病,即使衞生署接獲呈報,醫管局也未必會接獲通報,黃浩卿事件揭示醫管局現有制度並無強制醫護人員呈報自己感染愛滋病。專家組昨開會後認為,毋須改變現有制度;衞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則指,倘若要強制呈報愛滋病個案,必須先要進行廣泛諮詢。
現有制度下,懷疑自己染有愛滋病的醫護人員必須求診,否則屬專業失德;其主診醫生於證實醫護染病後,須不記名向衞生署的專家小組呈報。醫管局內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李頌基表示,當專家小組認為有關醫護需長時間調離原有工作崗位時,便會將個案通知所屬醫院的部門主管,否則醫管局便不會接獲有關通報,醫管局也沒有強制醫護,向所屬醫院呈報自己的病情。

機制為保障帶菌者私隱

愛滋病與醫護人員專家小組主席林大慶認為,考慮病人私隱、歧視問題和缺乏法理依據等因素下,應維持現有的呈報機制。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廖慶榮也指,強制呈報反令染病的醫護諱疾忌醫,增加傳染風險。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認同,為保障愛滋病帶菌者的私隱,應維持現有的呈報機制。他批評,黃浩卿事件反映市民對愛滋病帶菌者存在太多歧視,「結果逼到佢死先被人發現有病」。愛滋病團體「關懷愛滋」也要求,當局應監察現行醫護就預防感染或傳播愛滋病的守則的執行情況,以消除公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