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1歲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及使用虛假遺囑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辯方表示,因涉案遺囑經化學檢驗後受到損毀,陳一方無法再進行化學鑑證,對陳不公平,故將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控方透露,將聘海外律師代表處理本案。
辯稱遺囑無法再檢驗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衞下令辯方於下月16日前,向法庭及控方提交相關理據和案例,控方需最遲於下月30日前回應。案件定於5月14日起展開為期30日的初級偵訊,預料屆時將處理有關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
辯方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稱,遺囑因化學檢驗而變色,亦因曾進行DNA檢驗,令辯方專家無法再次檢驗,以查證遺囑上是否有龔如心和兩名遺囑見證人的DNA。控方回應指早前檢驗證實,遺囑上根本無任何人士的DNA。
案件編號:ESCC22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