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聯辦脅迫選委支持候選人梁振英之說甚囂塵上,為確保投票是自願和保密,政府加入多項保密措施,包括臨時在投票間上加蓋、關閉會場內所有閉路電視,和增派人手「人盯人」留意選委投票過程有沒有不尋常等,並表示會嚴格執法。記者:張婷婷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法官昨聯同選舉主任潘兆初法官,巡視設於會展的主投票站,現場共有33張發票枱、59個投票間及兩個投票箱。另外在跑馬地警署亦有安排一個專用投票站,內有一個投票箱。
違反規定可判囚半年
馮驊表示,留意到近日關於投票保密的談論,重申香港選舉一直以來是不記名及有投票保密的原則。他提醒選委在票站內不要與其他人通消息、展示選票或在站內使用通訊器材,亦不能拍照、錄音和錄像,以及不能將選票帶離投票站。法例亦規定,任何人包括工作人員,不可以透露他在投票站內所取得的投票訊息。
他表示,投票站有足夠工作人員留意每名選委在投票間內有沒有違法行為,如有違規行為選舉主任或投票站主任有權根據法例命令其離開投票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亦提及投票保密的規定,並表示如有任何人士違反規定,職員會即時制止,如已通消息或展示投票選擇,職員便會把事件記錄,看是否需要採取執法行動。違例者會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3至6個月;但他指有關行為不影響選民的投票權。
被問及中聯辦介入選舉,有否違反選舉條例,馮驊表示,任何選委可按自己意願投票,並自行決定是否向他人透露意向或選擇。香港法例保障投票自主和保密,任何人如以武力或脅迫手段迫使其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或怎樣投票,一律違法。
他不評論中聯辦是否違法,但指出「選舉裏頭可能好多游說,候選人亦有好多拉票嘅活動,只要投票人係作出自願嘅選擇,咁就唔算係違法。」
馮驊強調,大原則是自願和保密,選管會在保密方面做了很多工夫,包括安排獨立投票間,會展在投票前一晚會有保安搜查,沿用的閉路電視系統會關閉,並由警員把守,確保不被啟動。為了令大家更安心,當局更在短時間內為投票間加上蓋。
是次選舉開支四千萬
他表示,投票結束後,票箱會被密封,由工作人員、警員、候選人的代理人護送至會展5樓的點票區。開箱後由全職公務員負責點票工作,完成點票後,再將選票密封,保存6個月,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屆時便會銷毀。
若選委因受到示威者阻撓未能投票,馮驊表示,如有廣泛性的阻延,選管會會開會決定是否需要另作安排;若只是個別情況,相信警方能協助。
但他亦促選委盡早到場,就第一輪9時至11時的投票而言,希望選委能在10時前到場。
被問及一旦流選,會涉及多少額外公帑開支,馮驊表示,是次選舉開支約為4,000萬元,估計如需要在5月6日再選,開支應該相若,但最終要視乎情況,相信部份項目可減省。
今天投票流程時間
第一輪:9am-11am
第二輪:2pm-3pm(若3位候選人中無人得601票或以上,最高票兩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
第三輪:7pm-8pm(只發生在排第二及三位的候選人在第一及二輪投票都同票之時)
註:若無候選人在第二輪獲601票或以上便告流選,5月6日重選
特首選舉票站保密安排
‧職員會一再提醒選委投票期間不能與他人通訊息、拍攝或錄影
‧安排較多人手監察選委投票,盡量做到人盯人
‧用作投票站的禮堂所有閉路電視關閉,警員看守開關閉路電視的控制室,確保控制室內不會有人操作
‧在投票間加設上蓋,確保無人能從高位監看投票情況
‧選委在禁止拉票區與他人通訊息、檢視他人選票、展示選票或帶選票離開均屬違法,職員會盡快制止
‧投票前會展進行保安搜查
資料來源:選管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