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MeASunday:你BlingBling與泛BlingBling(下集大結局) - 黃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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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BlingBling與泛BlingBling(下集大結局) - 黃偉文

Diva小姐要出席一個萬人仰望的重要場合,形象指導求救巴黎,終得國際品牌答允,供應極難首肯借出之高級訂製服(HauteCouture)數件,Diva與身旁團隊上上下下幾十人頓時「安樂晒」!
三星期後,一隻隻「人咁高」的箱子從法國抵港,Diva那天一收工便直奔fitting,滿懷高興,誰料牛皮膠紙一開,盒子裏的戰衣全是黑黑灰灰的長袍,原來designer那一季的主題是「愁雲慘霧」,眾人一看心知不妙,只得走前衞路線的服指先生暗叫gorgeous!
全場鴉雀無聲唔知點收科之際,只得跑慣江湖、見慣世面的Diva小姐臨危不亂處變不驚,冷靜地拍了兩下手掌,說:「人嚟!同我攞去歐師傅度漏夜釘滿珠片佢!」
Diva是誰?老規矩喺街撞到我咯咪話你聽囉!
但如果你想知故事的結局如何,則可以馬上話你聽。
……一聽這話已經嚇得面無血色的形象指導,馬上飛身撲出以死相諫:「求你千祈唔好!否則XXX(設計大師名字)唔肯過我,我一定人頭落地,而且落咗地都賠唔起。」
所以那夜Diva小姐還是穿了那件黑mummum的高訂出場,不過梳了個比平時高三倍的髮型和化了個落足成罌閃粉的妝,再加數量上已超越人類體能極限的各種頸鏈手鈪耳環……

兩位偉大的師奶,KarenErickson(左)&VickiBeamon。

DriesVanNoten說:EricksonBeamon真是一種美與創意的「服食過量」(overdose)。

Diva症

如果世上有種公主病,請問是不是也應該有Diva症?
Diva症是甚麼,大概就是指「做人與穿衣都不能沒有亮點」吧,至於那個所謂「亮點」,自然是blingbling的精神。
但我理解甚至同情,上文那位Diva小姐,如果真的患有Diva症,我猜也是為勢所逼的,或更貼切的形容是:職業病。
對,Diva症也可以是種職業病。
另一單真人真事。
曾經約某以清麗簡約造型而馳名的女藝人吃飯,她說那天有商演,要做完秀才可以來?
我問即是幾點,她說晚上11點半,我話邊間公司annualdinner食到咁夜。
她解釋:「表演到10點,但我之後要回家換衫才能再出來吃飯。」
我說你穿了小林幸子的三層樓高機動衣裳嗎?一做完show連人帶歌衫馬上過來食飯啦!
她堅持,因為不想穿着珠片衫,在市民大眾之間出現。
我話咁嗰晚唔blingbling咪得囉!
佢話,這是不成文規矩,如果商業演唱不着到「閃閃令」,付錢的老闆們便會覺得你的演出「唔揼本」,即係「慢客」,是非常不professional的行為,所以平時經常Yohji、Céline一度的她,也得時時買定幾件珠片衫看門口。
即刻明晒,等如我們去飲去party,為甚麼好像有種責任多多少少都要有點blingbling上陣才像樣,原因好簡單:靚與唔靚見仁見智,但閃與不閃總有客觀標準了吧。
所以鑽石水晶珠片衫的message其實是:嗱,我家閃咗啦吓,你唔可以話我唔尊重呢個場合啦吓!

兩路BlingBling

如果注定不能免俗,我們惟有精挑細選最好的blingbling才上身吧!
當今時裝界的「CostumeJewelry瑜亮」,不,左右門神,都一定是TomBinns和EricksonBeamon吧!
我認識TomBinns大概是因為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的「華麗垃圾風」吧,在那個珠片衫着到悶,vintageclothing又開始玩厭的時代,玩時尚玩得最刁鑽的那班人,便開始將兩者二合為一,把最平最舊最爛最殘的東西與各種金碧輝煌撮合,於是便出了許多將真正古着改造,將之「華麗化」的衣服,而那個時候TomBinns在傳統水晶頸鏈上加上各種子彈、刀片、扣針、骷髗骨……,產生了一種很矛盾的個人風格,我猜他的第一桶金就是那時賺回來的。
中間膠着了幾年沒有大動作,我們當是成功人士享受成功的以不變應萬變吧。五六年前令他再發圍的則是把鑽石(其實梗係水晶啦)首飾局部塗上螢光漆,那種趣味其實來自居然有人狠得下手,將好端端的blingbling「毀壞」,反而顯得瀟灑。
我是slogantee的迷,最愛借衫講話,自然最愛TomBinns另一只此一家的絕招──在首飾之下加口號加標語,句句直接與觀眾「你」對話,所以我覺得他是「你」blingbling。

拍照不多、真人好少露相的TomBinns本尊。 黑白圖片

難怪TomBinns也近水樓台地得到另一位JasonWufans奧巴馬夫人的採用。

EricksonBeamen呢,則以巨取勝,很多時都令我眼界大開,原來「首飾」可以弄得成個頭甚至成件衫咁大的—其實當然可以,只要你夠想像力豐富,夠不惜工本—很適合性喜浮誇的本人。由於他們的設計很廣泛地blingbling,所以,你明啦!
和EricksonBeamon最親近的一次是98年,那時他們剛開始與Dior合作,推出很多大抽大抽的朱義盛配合JohnGalliano的設計,可惜很多都是不作生產的showpieces,我為了得到一兩件傑作,便直接「剷」上位於倫敦的總壇,那是位於Knightsbridge附近高級住宅區內的某個前舖後居,本來方圓一里外沒有任何商店迹象的選址已經難找(的士佬都唔識),找到之後店內的景象更奇怪,只見周圍只得幾個dummy和些少首飾,中間有幾位三十幾到五十幾歲的師奶們開了張花園繡花枱在hightea,但半張桌子上都是零散的寶石和扣子,似乎她們在一邊喝茶一邊「設計」首飾,各位,這畫面可有似曾相識之感?沒錯,好記性的你會記得這不就是我上星期形容過,那個油麻地寧波街首飾店的「鬼婆版」吧?原來馳名世界的大師和隱居鬧市的兜踎小店,都是一樣「黐吓黐吓」便黐出曠世珍品的。
只記得當年我嫌她們店內display的貨品太「細兜」,便問有沒有更巨型的設計,其中一位在黐水晶的師奶便說:「暫時沒有,不過如果你告訴我喜歡甚麼,我也可替你訂做的。」我望望枱上那幾杯EnglishBreakfastTea旁邊的碎石,忽然覺得好兒嬉,便不想將blingbling的心願交給幾位看舖的師奶,所以說,讓我考慮一下吧。
那年代資訊還不夠發達,也不知怎的我一聽見EricksonBeamon這名字便認定設計大師是個麻甩佬,要幾年之後我才猛然醒覺,原來那天在嘆茶的兩位師奶正是主腦KarenErickson和VickiBeamon,硬生生地錯過了大師為我度身訂做獨一無二珍品的機會,真活該!

前Galliano年代的DiorCouture,很多巨型首飾都出自EricksonBeamon的手筆。

Textby黃偉文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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