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訴局接405投訴旅保索償糾紛5年增1.6倍

保險投訴局接405投訴
旅保索償糾紛5年增1.6倍

【本報訊】受火山灰影響行程索償旅遊保險,保險公司強稱火山灰不屬「自然災害」,不賠;旅遊遇上暴動提早結束行程索償,保險公司指是「騷亂」不是「暴動」,不賠。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接獲逾四百宗投訴,較前年減一成半,但涉旅遊保險的投訴五年間大升1.6倍,至去年的70宗,因近年興起電話或旅行社推銷旅保,未清楚解釋條款,易引起爭拗。
記者:蔡朗清

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該局去年接405宗投訴,較前年減一成半。審結的292宗個案中,74宗解決,涉賠償223萬元。12宗投訴人得直可獲賠償,單一個案最高賠償額30萬元。投訴個案主要針對保單條款詮釋、沒披露事實等。引起最多索償糾紛的包括住院/醫療保險、旅遊保險、個人意外/傷殘保險三大類別。
徐福燊指出,整體投訴減少,但審結的個案中,旅遊保險的投訴持續大升,由07年的27宗升至去年的70宗,升幅1.6倍。原因是不少巿民經旅行社或透過電話買旅保,對保單內容及條款不清楚,雙方爭拗因此而起,「係電話傾保單條款,對方講啲唔講啲,投保人收到保單又冇睇清條款,索償嗰陣咪出現爭拗」。

火山灰災害保險須賠

有投訴人在澳洲旅遊受火山灰影響延誤行程,按自然災害條款向保險公司索償旅遊延誤賠償,但對方竟指火山灰不屬自然災害,不引致經濟、環境和人命損失。投訴局裁定投訴人得直,保險公司須賠償2,000元。
另一宗投訴人夫婦去年初跟旅行團到突尼西亞旅遊,遇上當地暴動提早結束旅程,按保險暴亂條款索償,保險公司指事件屬騷亂而非暴動拒賠。投訴局調查後認為當地確曾發生暴動,保險公司須要賠償2.6萬元。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近年興起以電腦或電話推銷保險,以及旅行社「搭單」售旅保,過程中無專業人士詳細解釋條款,易生爭拗,呼籲市民購買涉及旅遊、醫療或工作的保險時,應向保險從業員查詢。

部份旅遊保險投訴個案

案件︰火山灰延誤澳洲旅遊行程,按自然災害索償
保安公司拒賠說法︰火山灰不屬自然災害
投訴局裁決︰保險公司需賠償共2,000元

案件︰跟團旅遊突尼西亞遇暴動提早結束,按暴動索償
保安公司拒賠說法︰屬騷亂而非暴動
投訴局裁決︰保險公司需賠2.6萬元

案件︰投訴人準家姑死亡,取消蜜月旅行,未婚夫獲賠,投訴人被拒
保安公司拒賠說法︰投訴人準家姑仍未有親屬關係
投訴局裁決︰拒賠恰當,但保單條款過於嚴苛,保險公司可通融

資料來源:保險索償投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