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K男釀三車撞 即場驗瞳孔藥駕新例首拉人

索K男釀三車撞 即場驗瞳孔
藥駕新例首拉人

【本報訊】打擊藥駕新例已經實施,但仍有駕駛者罔顧法紀害人累己。34歲男子,昨凌晨涉嫌索K後駕駛客貨車,駛經香港仔大道失事撞向路邊車輛,幸無人受傷;警方到場懷疑肇事司機藥後駕駛,即場進行「識認藥物影響觀測」,稍後又在車上撿獲K仔,隨即將他拘捕,成為新例實施後首宗案例。
被捕男子34歲姓高,前晚11時半,他駕駛客貨車駛至香港仔大道68號外泊車,卻意外撞向前面停泊貨車,並將它推前撞另一輛客貨車。三車輕微損毀,無人受傷,但有途人目擊交通意外,致電報警。

車上搜出懷疑K仔

警方到場調查,發覺事主腳步浮浮,目光渙散,懷疑他受藥物影響駕駛,於是即場進行「識認藥物影響觀測」,包括量度瞳孔及摸鼻等,初步相信他曾服食違例藥物。警方進一步搜查客貨車,結果在前座乘客位的椅背,搜出少量懷疑K仔,遂以藏毒及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將他拘捕,成為新例實施後首宗案例。
針對毒後及藥後駕駛的《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於本月15日生效,警方獲賦權對駕駛者進行初步藥物測試,若有相關徵狀,即把駕駛者帶回警署作第二、第三階段測試。按新例,不論毒駕還是藥駕,最高刑罰均為監禁三年及罰款2.5萬元。

警方在客貨車前座椅背搜出懷疑K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