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外籍保安主管,指控其涉嫌收受賄款。他在2010年至2011年間多番聲稱家人出事要錢應急,女保安員下屬傾囊相借30多萬元積蓄及貸款博升職,不忿未獲還款,向廉署舉報卻自投羅網,早前被控行賄,現轉任控方證人頂證舊上司。
現年50歲的被告丁米高(MichaelDayEllenbuger),昨日被廉署控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今早在9時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丁米高曾受僱於亞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尖沙嘴希爾頓大廈任職大廈主管,負責監督日更保安員工作。現年52歲的陳麗有,是當時受其監督的其中一員。控罪指,丁涉嫌在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期間,多番接受陳麗有提供的款項,作為她在工作上獲優待的報酬。
曾簽借據承諾還款
據報道,丁米高多番以母親、兒子生病等理由向陳麗有借錢,陳先借出自己的積蓄;後來丁表示已向亞太的經理建議晉升陳,陳升職心切下再應丁要求,向銀行貸款及用信用卡透支現金,總額約為38.5萬元。本報早前曾聯絡到丁,他強調自己無權晉升陳麗有,又指從無提出貸款是「升職費」。
事件及後被亞太的經理知悉,丁、陳二人被解僱,丁簽下借據承諾還款不果,陳憤而向廉署舉報,卻反被控行賄。上月裁判官曾指若丁逍遙法外,便不能彰顯法律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