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4歲少男性交21歲台女判緩刑

與14歲少男性交
21歲台女判緩刑

台灣一名15歲少男為籌女兒奶粉錢當街行劫被捕後,其21歲楊姓女友被揭發在少男14歲時就與他發生性關係,並令他15歲就當爸爸。楊女昨日被以與幼男性交罪判監四個月、緩刑兩年。
根據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女被告楊妮珍前年在網上認識時年14歲的蔣姓少男,並與他每周至少一至兩次在永和福和橋下公廁及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等地發生性關係。楊女懷孕並在去年2月誕下一女嬰,同年8月離開蔣男;蔣由於沒錢買奶粉,去年9月當街劫錢包被捕,警方追查發現他有一個六個月大女兒。板橋地檢署以與未滿16歲少男性交罪起訴楊女,法院昨日判決時因她認罪、少男也請求從輕量刑,且女嬰要楊女照顧,因此判楊女四個月徒刑、緩刑兩年。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