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兩宗輔助生育事故的裁決昨日刊憲。其中涉及名醫何永超(圖)掛帥的勝利輔助生育所調錯兩名女病人胚胎的事件,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下稱管理局)決定更改該生育所的牌照,要額外附加四項特別條件,以改善輔助生育處理程序,避免再出事。
條件包括,所有體外授精及胚胎移植程序,均須由兩名職員互相核實,確保資料無誤;處理各程序須至少相隔30分鐘,避免因工作繁忙而混淆胚胎資料等等。生育所事後已採取改善措施,如今照常運作。
仁安事故 更換總監
勝利輔助生育所去年7月將一名女病人的兩個胚胎,錯誤植入另一女病人體內,員工發現出錯後,將錯誤胚胎取走。管理局去年12月經討論,裁定負責的胚胎學家出錯及有人為疏忽,作出上述決定。
至於仁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去年8月,發生女病人進行取卵手術後兩日,要切除卵巢的事故,以及再早前發生違規儲存胚胎事件。中心去年底被管理局裁定職員曾不當地處理病人胚胎及卵母細胞,要中心更換負責人及作有效監控。據知,去年取卵事故發生後,負責手術的中心總監龍炳樑已自動請辭,其後由仁安醫院副醫務總監梁國齡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