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提醒我唐糖與唐太屬兩個不同的個體,並斥責我不該用直覺判斷政客。我相信唐糖,是憑直覺,但不相信梁振英,卻是理性判斷,一個認為鄧小平可以獲諾貝爾和平獎的人,崇尚高壓統治,提出用暴力手段鎮壓集會自由,在邏輯上是成立的。
唐糖與唐太當然屬兩個不同個體,但這兩個人,由幼時相識,少年訂婚,青年結婚,至今,一起走過了人生中那麼漫長的歲月,若無法在大是大非及重大價值觀上達成共識,是很難彼此接納的。
但是,說到底,我的意見,及其他所有1200人之外的所有人的意見,又有甚麼價值?大家都沒有投票權!一個沒有民主選舉制度的地方,甚麼時候開始,「民意」變得那麼重要了?誰會天真到相信1200個選委,投票的時候是以「民意」為依歸而不是揣測上頭的旨意及自己的盤算?我們都是局外人而已,甚至連買票進場看電影都不如,票房還能左右電影的賣座率呢,民眾能左右甚麼?
若民意真的那麼重要,若民意真的渴望雙普選,就不要在小圈子選舉的各類型「民意調查」中選擇小圈子候選人了,如果一定要三選一,就選注定無望的何俊仁吧。在兩隻爛橙中選擇狀似贏面較高的梁振英,不是「民意」,是投機。
沒有投票權的「電話投票」、「手機投票」、「網絡投票」毫無意義,民主選舉制度下,選民的投票直接影響自己的切身利益,無關利益的投票,似娛樂也似遊戲,豈能真正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