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在售樓書隨意標示公共攤分面積成風,即使是無公共攤分面積的獨立屋,其售樓書也照樣註明有這類虛無面積。發展商恒基地產旗下港島南赫蘭道4間總值22億元的超級獨立屋,原在售樓書註明各屋有1,300多呎公用面積,後來發現出錯才改寫為「其他面積」。
2010年推售的赫蘭道11、12、12A及12B獨立屋,售價由4.78億元至6.6億元不等,列本港十大最貴獨立屋,業主包括重慶巨富安晉辰、河北首富高彥明等。每間三層高獨立屋的建築面積1萬至1.3萬平方呎不等,各屋相連,但以圍牆相隔,無公用地方。
樓書改為「其他面積」
不過,本報發現恒基在赫蘭道獨立屋的網上售樓書,竟為每間屋「分配」1,300多呎公共攤分面積。至印刷版售樓書出街,才將公共攤分面積改為「其他面積」。
恒基發言人承認,四所獨立屋的公共攤分面積應只得一個佔400多呎的電機房,即每間屋攤分約100呎,最初售樓書寫上公共攤分面積,是因錯誤依照慣常的地產建設商會售樓書格式,發現問題後已修正。各間屋佔千多呎的「其他面積」是指各屋的獨立錶房、槽位及攤分的電機房面積,買家簽約前已清楚情況。《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