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初墮樓身亡的東區醫院外科醫生黃浩卿(圖)被證實生前染有愛滋病,事件揭露醫管局並無強制員工呈報患有愛滋病或肝炎等高傳染風險病症。有病人組織認為,局方有需要檢討有關呈報制度,以防再有醫護人員隱瞞自己病情不報;醫生組織則認為,可考慮要求醫生測試病毒作紀錄,但毋須向外公佈。
本身於東區醫院任職外科醫生的黃浩卿,今年1月12日凌晨於灣仔墮樓身亡,其後衞生署驗屍發現他感染愛滋病。食物及衞生局長周一嶽日前指,該醫生生前已有病徵,但無呈報上司,相信他染病後有做手術,但經手術傳染愛滋病的機率相當低,暫毋須追蹤相關病人。
經手術傳染病人機會微
上述事件揭發醫管局現時無強制員工呈報愛滋病或肝炎等傳染病,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局方有需要檢討呈報制度,「今次事件就反映自願呈報制度下,有病嘅醫生未必個個都願意報。」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副會長傅錦峯則認為,醫管局可考慮要求醫生於入職時,接受愛滋病檢查,「驗到有病,管理層可以作紀錄,但唔需要向外公佈。」
本身是外科醫生的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表示,由於外科手術出現細菌感染的風險於各類治療中最高,故各專科中以外科醫生對感染控制的意識最強,加上國際數據顯示醫生經手術將病菌傳染病人的風險不大,市民毋須就今次事件過份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