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旦落實立法禁止一手樓採用建築面積,新樓盤呎價計算方法勢必改寫。由於新例只規管一手樓,二手業主仍可用建築面積標售,令發展商擔心手上的一手貨尾單位,表面呎價會高過二手單位而影響收益。
地產商憂損銷情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連日高調反對政府禁用建築面積,理由是新規管只限制一手樓,對發展商不公平。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稱,發展商的一手貨尾單位若以實用面積計算呎價,定高過同一個樓盤以建築面積計算呎價的二手單位,很可能影響貨尾銷情。
以長實的元朗尚城為例,一個千呎建築面積單位,售價約520萬元,平均呎價超過5,200元;一旦改以七成多實用率計算,呎價升至近6,900元。部份不清楚新例的準買家,或會被較低的二手呎價吸引而棄買一手貨尾。
姚松炎認為,政府立法規管一手樓措施不夠全面,沒同時規管公共攤分面積,令人擔心發展商日後會繼續「走法律罅」,透過在公用面積做手腳誤導買家。《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