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箝制新聞自由的《纏擾法》,公眾諮詢期於月底結束。公民黨昨舉行論壇,與會者一面倒反對政府立法,指英國已多次利用此法例打壓示威人士及記者採訪,扼殺人權及新聞自由;又認為修改目前法例經已足夠保障追討欠債、感情糾紛等纏擾行為,擔心訂立此法是另有目的,呼籲市民向當局提出反對。
修例已可彌補不足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擔心,條例將淪為達官貴人的擋箭牌,遇事即報警驅趕追尋真相的傳媒,即使以採訪作為合理抗辯,也要留待上庭作供,採訪最佳時機已失去,如全城傳媒動用吊臂圍拍唐氏大宅,若立法則此情難再。
麥又說,英國已就此立法,「當地環保分子抗議私人公司用煤灰填湖,最終政府動用呢條例去禁制示威者去抗議,仲禁制埋傳媒採訪呢件事……如果香港立法我敢寫包單,呢啲情況一定出現」。
公民黨九龍西支部主席毛孟靜指,現已有遊蕩罪、家暴條例等去管制追債、跟蹤、感情糾紛等纏擾行為,透過修例已可彌補法例不足,無必要另立新法。香港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指出,此法條文列明「阻礙合法活動」亦屬犯法,「咁工會呼籲工人罷工,阻礙佢哋合法工作又算唔算?」香港影業協會理事林旭華也說,並非所有影視界人士都支持纏擾法立法。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條例涵蓋範圍大,容易成為政府箝制人民示威請願、公民抗命的公器,擔心法例易請難送,市民須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