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振聰於爭產案敗訴後,被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追討1.3億元訟費。高院去年頒資產凍結令,禁止陳動用1.3億元資產,並要他披露所有價值逾10萬元的資產。陳一再申請延期執行,但均被法官拒絕。遺產管理人日前入稟高院,指限期已過,陳至今未有履行法庭命令,要求法庭頒令指陳藐視法庭,並要陳支付懲罰性訟費。
多次延期申報資產
遺產管理人於入稟狀指,高院去年頒令陳要於年底前交代資產,法庭將限期寬限至今年1月13日。陳之後再入稟,要求撤銷有關命令,但遭法官拒絕,下令他必須於2月23日前申報資產。惟陳未有履行並再申請延期,終遭法官再度拒絕。法官早前指陳實有足夠時間履行命令,但他再三找藉口,法庭不會相信他。
案件編號:HCMP4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