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戶口簽名不同可提款職員失誤 女董事險失五萬

中銀戶口簽名不同可提款
職員失誤 女董事險失五萬

【本報訊】中國銀行(香港)發生客戶的支票戶口無故被提取5萬元,揭發櫃枱職員嚴重人為錯誤,可導致客戶隨時在不知不覺下「唔見錢」。一名旺角分行職員處理客戶提款時,沒核對就胡亂從另一間公司的支票戶口提款。受害公司女董事數日後發現,向銀行查詢,職員更以「佢唔係支票簽署人」為由拒絕協助,令她氣急無助如坐針氈,憤而向金管局投訴。
記者︰韓耀庭 林偉聰

蕭小姐是一間食品批發公司董事,公司多年前於中銀火炭分行開了支票戶口,由另外兩位董事負責簽署。去年7月13日,蕭小姐發現戶口於7月8日被人提取了5萬元現金,「個戶口由我一個人負責管理,嗰日我冇攞過錢。間公司開咗10年,一直都係支票或者網上轉賬處理,我未試過takecash方式攞錢」。

非簽署人被拒查詢

蕭小姐即時致電火炭分行查詢,但被一名姓羅女職員指蕭「唔係支票簽署人,一般情況下不會向其透露賬戶資料」,拒絕幫忙。蕭即時解釋兩名負責簽署的董事均不在香港,並出示了自己也是該公司董事證明,但職員仍堅拒,幾經糾纏後才接觸到該分行姓馬的經理。
馬經理翻查戶口紀錄後告訴蕭小姐,7月8日除有人在旺角山東街分行從她的公司支票戶口提取了5萬元現金外,同日較早時亦有一筆逾12萬元的款額存入該戶口,提議蕭小姐先聯絡入數人了解。
蕭小姐稱,該入數人是其公司客戶,原來7月8日當客戶入數到其公司支票戶口後,客戶再從其個人戶口提取5萬元,「點知個職員直接由我公司戶口提咗筆錢畀佢」。同日晚上中銀內部更正錯誤,5萬元失而復得。「如果唔係我發現到,咁筆錢咪冇咗!」蕭小姐憤言。

「個客竟然攞到錢」

蕭小姐批評中銀職員沒有核實提款人與提款戶口的簽名與號碼,明顯不合程序︰「我哋個支票戶口要兩個董事簽名,再加個印章,我個客竟然咁都攞到錢,個職員疏忽得好緊要。」她又認為,當戶口款項無故不翼而飛,不是「一般情況」,職員不應拒絕協助。
中銀發言人回應時無評論是否疏忽,只稱為保障客戶資料,當職員得悉事件後,已聯絡該公司賬戶的授權人,並於調查後以書面回覆。
金管局發言人稱,基於《銀行業條例》的保密條文所限,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或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