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時代都是起碼,同時有「瑜」也有「亮」,才會對其他人甚至整個社會好的。
試幻想只有StephenJones沒有PhilipTreacy的世界……
試幻想只有adidas,沒有Nike的世界……
更別說陳寶珠蕭芳芳,陳百強張國榮,松田聖子中森明菜……
就算有一天我是其中的一pair瑜或亮,打句問句我仍會這麼說絕不改口風。
所以我也很高興我們的時裝界同時擁有TomBinns和EriksonBeamon。
我知我知,這個世界當然不只他們兩大陣型懂得造costumejewelry,但十幾廿年的長途淘汰賽淘盡幾許風流人物之後,你不得不承認站立至今不只不倒,還欣欣向榮的「高級朱義盛」品牌中,真的只留下撐着半邊天的這兩條大柱,仍是大家的信心保證,不但「去到邊都係佢兩個」,還「時不時仲買到吓嘢」的!
如果他們也是某一種瑜亮,哈哈,食字爛gag出沒注意!!!他們也應該一個是「你BlingBling」,一個是「泛BlingBling」吧!
愛Bling說
兩位BlingBling我都愛!當然啊,我可是以「逢閃都啱」馳名的國際購物狂啊!
但「愛閃男」也不是容易煉成的,要琢磨好久的,有血淚史的。
如果你成長在「只有女人先准閃」的七、八十年代的話。
由張活游胡楓到當年supposed最當時得令男性典範的周潤發,你幾時見過男人身上有一粒珠片,所以羅文一直是我拜服的開山祖師,為了要着到金光閃閃而不惹人藐,他首先唱好自己的歌俘擄了大家的心,才能「恃」着這點愛,希望眾人能容納自己的「離經叛道」,是,那個年代的妖精要展露一下本色是100倍困難的,而且即使到了最後籮記的truecolours,在這個保守的中國人社會中仍不算「人見人愛」。
但有了他,陳百強張國榮的路便比較好走一點點了;有了DannyLeslie,我們的路又再好走一點點了,所以陳百強在1985年的某一天無端端戴了個blingbling的假寶石心口針在西裝外套之上,對我來說是件歷史大事。
是他「畀膽我」那年拿着老竇老母給我買衫過年的錢,去東急百貨公司掃了個鑲滿「藍寶石」的R字形心口針,吓,為甚麼我全個名都沒有個R字,我卻買了個R字形心口針?因為那時大減價其他字母賣晒減剩那個R字冇人要囉?為了這個我人生第一件的blingbling飾物,我還考慮過那個春節假期自己暫時叫做Ricky,就番個心口針呢!
然後,你猜到了,閃閃生輝呢家嘢,當然一試上癮欲罷不能啦!
油麻地寧波街的Cartier
那年我才16歲,點會咁細個恨着西裝,但為了戴blingbling飾物,我就在這個年紀在廟街訂做了我人生第一套老西—只因為西裝比較可以中和閃石的姣妖,減輕少少被那些「唔潮人」取笑「乸型」的機會(而且真係減輕咗少少啫)。
但你要明白,雖然那些鑽石紅黃藍綠寶都是假嘢,但假嘢都不是便宜的,尤其對於一個屋企唔算有錢的高中生來說。
那年我每個星期六學校放假的例牌節目,是逛尖沙嘴的栢麗購物大道,因為那兒有間大名鼎鼎的,嘿嘿,林贊記!
林贊記係乜東東?嘿嘿,你一定係80後或扮80後,否則你一定是個一生都與時裝無關的人。林贊記是三十年前香港專賣廉價costumejewelry的店,雖然那時好像還未普及「人造首飾」這名詞,而普遍以「朱義盛」或乾脆「假嘢」稱呼之,但那個年代愛美的太太小姐,有錢的便去找姓謝的「謝利源」「謝瑞麟」,或者姓周的「周大福」「周生生」,沒錢的,便去幫襯姓林的林贊記,好多年之後,曾經每個周末去打躉但齋睇唔買的我,甚至追封它為「窮人Tiffany」!
我當時的零用錢真是超少的,少得連「窮人Tiffany」都買不起,想閃的話。能找更cheap的方法,但哪裏才有更cheap的blingbling呢?然後有日去完林贊記「朝聖」返屋企途中,我經過油麻地寧波街,看見有家日頭烏燈黑火的「天宮舞廳」(假名),就在它的門口隔籬,便正正有家cheapcheap的首飾店,他們的貨品款式其實真的很舞女,例如用七彩假石砌了朵手掌咁大的牡丹或鳳凰,但由於它們在閃燈之下真的好閃,我便原諒了它們了。
在櫥窗欣賞良久,我終於鼓氣勇氣去問價,只見店內有張大摺枱,枱上放滿了一包包不同顏色形狀大小的假寶石,旁邊還有支大「辣雞」和巨型萬能膠……不過現在這些東西都給我撥埋一邊,因為枱面正中正鋪了張舊報紙,上面放了用銻碟盛載着兩餸一湯,因為事頭婆兼店員兼designer正在吃晚飯,她一見有個學生模樣的生客進來,便放下碗筷問:買咩呀哥哥仔?
「出面嗰隻鑽石鷹幾錢呀?」
「128蚊。」
嘩,都要咁貴,但比起林贊記已經算平,因為也有成七吋長。事頭婆見我面有難色便又問:「咁你搵緊乜吖?」
「心口針。」
「咁你有幾錢吖?」
我打開銀包數一數:「35蚊!」
聽罷,她便二話不說拿出超能膠和碎石,不消五分鐘便黐好了一個……怎麼說呢……一個介乎燈籠和火箭之間的不知名物體給我,設計雖不是巧奪天工,但至少不似砵蘭街阿鳴茜和露露會佩戴開工的款式。
她把燈籠火箭遞給我:「35蚊,鍾唔鍾意?陳百強都係咁上下㗎咋!」
噢,她原來是懂的,雖然我不信Danny仔的taste會咁差,但還是付了錢—然後,我擁有了我人生第一件custommade的人造首飾了!
這間我稱之為「寧波街Cartier」的小店之後我一直幫襯了好幾年,而事頭婆也睇餸食飯地42蚊、55蚊、28蚊地幫我黐了,不,「design」了好多獨一無二的珠寶首飾,直至天宮舞廳執笠而她也客源頓失終於捱不住關門……
哎吔,死嘞,我明明想講TomBinns和EriksonBeamon的,為甚麼會講講吓講咗呢啲呢?
不好意思,看來這篇要開個下集,下星期我們才入正題吧,希望我唔會又越講越離題啦!
Textby黃偉文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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