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學生會本周一在八大報章刊登廣告,要求特首候選人梁振英澄清是否涉及黑金政治,被質疑觸犯《選舉條例》。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昨於電台節目承認,看過該廣告初稿,並提醒學生修改部份字眼,但強調學生會的看法不應被視為校方立場,他澄清事前不知稿件會以廣告形式刊登,亦不清楚涉及的費用,已建議學生會向法庭申請豁免責任。
不知以廣告形式刊登
陳文敏昨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電話訪問,他指上周六收到身在英國的港大校長徐立之來電,問他能否給予學生法律意見,他應承後收到廣告初稿,作出字眼上的修改,當時以為只是一般聲明,翌日他稍為看過最後定稿,但仍不知會以廣告形式刊登。
他認為港大一直鼓勵學生要有獨立批判思考及關心社會,校方主張學生會要獨立運作,不會過問其政治觀點,「無論同唔同意佢哋嘅睇法,都會尊重」。他前日下午才與學生會成員見面,了解詳情。
他強調:「(如果)因為我哋睇過變咗我哋(校方)嘅意見,仲拉埋校長落水,就過份咗啲」。
他直指《選舉條例》有灰色地帶,已向學生會解釋此事的最壞後果,認為現時最重要是進行補救措施,建議學生會向法庭申請豁免責任。
至於事件的處理手法是否不妥,他認為應留待學生會自己討論,學生要為自己的事負責任。本報昨未能聯絡港大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