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三名成員昨與監警會會面,談及近年警方屢次引用《公安條例》拘控遊行集會人士,有濫權壓制自由之嫌。民陣引述監警會表示,同意警方應該就何種情況運用《公安條例》執法訂立明確準則,民陣亦要求監警會加強監察,免警方常以「未能證實」等理由草草了結投訴。
去年拘440名示威者
民陣數字顯示,近年警方以《公安條例》拘控示威遊行集會人士的次數急劇增加,在2007年及2010年各有一次,單計2011年卻有8次,控罪以非法集結、擾亂公眾秩序及協助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為主。根據警方數字,去年共有440名示威人士被捕,比前一年急升七倍,但只落案檢控其中46人,拘捕與檢控數字比例不合理。民陣質疑警方濫捕以解散或終止集會。
民陣警權關注組成員王浩賢說,現行法例賦予警方極大權力,但不代表警方可以不合情理地運用最大權力。他指出,公安條例因應六七暴動而生,近年上述控罪就以警方主觀判斷為依歸,執法、檢控準則毫無透明度。王認為,香港回歸以來,警務處長以至行政長官「一任比一任強勢」,擔心本港集會自由會被進一步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