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殺嬰抑鬱母遺書曝光含淚求情 法官感慨 判入小欖

產後殺嬰抑鬱母遺書曝光
含淚求情 法官感慨 判入小欖

【本報訊】曾在深圳任幼稚園教師的九巴司機內地妻子,產女後出現產後抑鬱症症狀,自信心更低到極點,照鏡時「自己都被自己嚇到」,又幻想六個月大女兒過份「細粒」,會「養唔大」。她不想母女成為丈夫包袱,在一席歹念下,親手扼死正嚎哭的女兒,然後跑到青衣橋欲投河自盡不果被捕。被告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殺嬰罪,法官張慧玲頒醫院令,要她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無限期治療。 記者:陳曉薇

女被告林俊(35歲)昨雖獲丈夫及三名內地朋友到庭支持,仍哭着哀求親口向法官求情。她說:「我老公想同我離婚,我喺香港都冇朋友屋企人,冇人支持我。」
法官不諱言這是一宗悲劇,亦感同身受說:「我自己也是母親,能夠充份理解你親手殺自己孩子的感受,明白你會自責及後悔……但專家始終建議你接受無限期治療……相信專家在你完全康復,對社會及自己不構成危險時,一定讓你走。」
據求情指,祖籍四川的被告,在深圳一大學畢業後,曾在當地幼稚園任教師,後轉到船務公司任文員六年。自09年母親去世後,她開始出現抑鬱症症狀。精神專家指,她於懷孕時曾想打掉女嬰,惟因丈夫反對,才堅持生下女兒詩雅。

被告林俊(左)昨認罪後由囚車押走。 黃賢創攝

被捕後常出現幻覺

女兒出生後,她自覺家姑不喜歡她,感到壓力,曾於女兒一個月大時,帶女兒搬回深圳。惟她的病情更差,不但頭痛和失眠,還無胃口,餵不到人奶,曾想過自殺。
丈夫於是帶她回港求醫,去年1月確診她患上抑鬱症。後來她嫌藥貴和無效,自行停藥,令病情轉差,甚至失去自信,覺得自己好醜,照鏡時「自己都被自己嚇到」(見遺書節錄),女兒又「細粒」,怕「養唔大」。她不想成為丈夫包袱,立心與女兒求死。
法官判案時指,被告被捕後出現嚴重抑鬱症狀,包括不停哭泣,出現幻聽,聽到嬰孩喊聲,覺得囚犯鄙視自己,經服藥後,已告好轉,惟她在去年8月一度再病發,現僅處穩定期初期,故只能按專家意見判刑。
這宗殺嬰案發生在去年3月22日,患產後抑鬱症的被告與六個月大女兒獨處葵涌石籬邨單位時,因一時忍受不了女兒哭聲,為阻止女兒繼續哭,雙手將她扼斃。她寫兩封遺書後,獨自走到青衣橋,流連時被警上前查問。她迅速欲攀過橋,並高呼要死,遭警拉回來,跟着她自認殺了女兒。警員稍後到單位時,女嬰已無脈搏及心跳。
案件編號:HCCC319/11

六個月大女嬰鍾詩雅當日送院時證實死亡。

女被告兩封遺書節錄

殺嬰前遺書:
「親愛的老公,我走了,因為我活的實在太痛苦啦!每晚每天都睡不着,頭痛的像要炸掉似的……周身也痛到要命。」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很開心,我好想好想你……老了,手牽手到外去旅行,但現在不可能啦……我現在的樣子變成好醜……我一照鏡子,自己都被自己嚇到。」

殺嬰後遺書:
「老公,寶寶是被我不小心嚇傻了,所以怎麼不能一個六個月大的寶寶,才只有兩個月大呢,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想老公被傻寶寶搞着一輩子……你們不要追捕我,我沒有逃跑,我是去投河自殺,為寶寶祈禱吧。對不起寶寶,對不起詩雅(死者),要你來到世上受六個月罪,最後要痛苦走。」
「我是狼心狗肺的人……我幹嘛要來世上一次,真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