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亞爆股權託管訴訟第二大股東入稟索償

美亞爆股權託管訴訟
第二大股東入稟索償

【本報訊】今年1月起停牌的美亞(1116),其第二大股東台灣美亞的附屬公司MayerCorporation入稟高院,向託管人、國富浩華行政總裁陳維端及林前進等,討回2億股美亞股份及要求賠償。 記者:陳偉燊

今次Mayer入稟官司事緣美亞09年經資深投資者林前進介紹,以現金、股份及承兌票據總代價6.2億元,向張新宇旗下達成公司,收購越南港口及地產項目開發公司。交易後,達成持美亞25.48%股,為最大股東。

曾安排購阿根廷油田

今年一月,美亞入稟高院,要求終止收購前述越南項目的交易及尋求賠償,及後作出補充,進一步狀告林氏及張氏,指控林氏等在交易中,以虛假或誤導性資料誇大資產估值。
今次Mayer興訟,更交代出美亞控股執行董事賴粵興在09年4月,經陳維端穿針引線下,認識林前進。
後來美亞經林氏指點下,安排美亞收購阿根廷油田與越南等項目。同時林前進要求Mayer將2億股美亞股份,即持有約21.56%權益的Mayer,轉交當時聲稱是陳維端任職的陳葉馮會計行的附屬公司AllianceFinancial(下稱託管人)託管。另外,安排在09年6月配售1億股。

收購後股價大跌80%

入稟狀提到,託管上述2億股美亞股份與配售1億股,是為增加流通量。Mayer原本—心以為,收購與股份安排,會幫助股價造好,最終股價不升反跌,股價在收購後更較收購前大跌80%,至只有約0.1元。這與林氏估計股價高見每股2至3元,事與願違。
Mayer發覺到收購項目及股價效果貨不對辦時,擬討回2億股時,發覺託管人未如協議要求,在轉讓股份前貿先尋求Mayer的同意,便將股份轉讓予BumperEast及AspialInvestment。因此引發起是次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