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鵝」認賣淫判囚兩月

「菲鵝」認賣淫判囚兩月

【本報訊】22歲菲律賓青年透過一名理工大學研究員安排來港賣淫,他來港後變成「鵝」,10日內「招待」12至13名男顧客,賺取8,000元。菲籍青年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監兩個月。

10日賺8000元

被告BolanioColegioParker自去年12月下旬至今,已被扣押兩個半月。裁判官指被告為重要證人,他願意協助警方指證同案另一名被告溫祖耀,溫案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2月透過同志網站結識一名中國男子,雙方達成協議,男子會安排被告來港賣淫,亦會為被告安排機票及住宿。被告在去年12月16日以旅客身份抵港,簽證訂明他不准工作,但他向12至13名男顧客提供性服務,賺取8,000元。被告在同月26日向途人求救,才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KCCC4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