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因應非法改裝的工廈,罕有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安排清拆大角嘴一幢「劏房工廈」中的部份僭建樓層,但中途卻遭劏房的二房東臨時剎停,要求暫緩執行。區院昨日接納屋宇署的申請,頒發封閉令,屋宇署即在現場採取行動封樓。由於所有住客已於本月7日前全部遷出,故封樓過程順利。
法庭頒工廈封閉令
近20名屋宇署職員昨晨在大批警員陪同下,早已到達位於洋松街78至78A的工廈現場等候,並曾派員拍門確認劏房單位有無人居住。當法庭中午向屋宇署頒發封閉令後,在場職員便帶同工程人員破門,進內檢查及紀錄單位內間隔情況,最後便重新封上大門,待日後由承辦商清拆單位內所有僭建物。
涉及工廈原只作工業用途,但4樓及平台、5樓及天台被非法改作住宅用途,改成60間劏房,平台及天台有僭建物,屋宇署認為會構成消防安全問題。
反對封閉令的為出租劏房的二房東簡贊,他昨於庭上堅稱無分租劏房,只承認部份房間木間隔牆由他安排興建。他說以月租8,800元在上址經營家具公司,並分租做迷你倉,高峯期有60名分租戶,月租900至1,400元。他聲稱僭建物於多年前建成,他不知情,更說有幫手做鞏固工程。但協助居民的社工呂綺珊在庭外踢爆,指上址連公司招牌都沒有,反而有由簡向租客提供的電視和床。
簡以署方通知太倉卒,他需時搬貨,又說業主向他口頭承諾約滿後可續租。但本案業主遺產執行人伍大華妻楊月華(伍太)昨供稱,去年12月29日,得悉署方會申請封閉令的兩日後,已與簡會面兼簽名中止租約,今年2月8日約滿,簡須還原單位並歸還物業。簡稱會跟進,但指「政府都係做吓樣,一定拆唔成嘅」後更強行交租。伍太遂發信提醒簡要拆僭建物,惟致電他不果,後更得知他向居民聲稱是新業主,可繼續收租,她遂找人向居民澄清。
法官周兆熊終不接納簡的版本,認為簡非租戶,裁定他無法律地位剎停署方申請。
案件編號:DCMP403-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