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楊澤昕本應生活無憂,她卻跟第三任丈夫結婚兩年後,便搭上年齡相若的專科醫生,最後更弄致勒索對方收場。
楊澤昕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勒索及不依期歸柙罪名,法官下令先提取楊的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
根據案情,私人執業的耳鼻喉專科醫生X醫生透過前女友Y小姐於06年9月結識楊。兩個月後,X主動邀約楊晚飯,其間楊曾向X提及她在深圳搞生意,並游說X投資20萬,X表示要考慮。晚飯後,X便帶楊回寓所度春宵。
持醫生「精液」純粹靠嚇
至同年11月26日早上,楊約X在文華東方酒店的Captain'sBar見面,楊甫到埗便問X借手提電話,隨即將電話收起。之後楊問X有關入股生意的意向,X拒絕,楊即失控破口大罵對方欺騙她,並要X賠償10萬元,否則會報警指控X醫生強姦她,又聲言有X的精液在手及當日被他撕爛的衣服。
X要求楊先交還電話,楊拒絕,並再恐嚇會報警指控他強姦,之後便離開酒吧。X趁機報警,並在警方指示下再約楊回酒吧,把10萬元現金交楊,楊則把一個手提袋交X,內有他的手提電話、和懷疑裝有X精液的膠樽及一些女性衣物布碎。警方拘捕她,楊卻向警方表示是受Y指示向X要錢,但警方後來證實並無其事。
政府化驗所檢驗該膠樽,證實楊純粹「靠嚇」,樽內只得潤膚膏。案件原定於08年2月提訊,但楊同月已潛逃內地。辯方指楊在06年11月犯案期間正飽受抑鬱症及整容失敗的創傷影響,她潛逃內地期間信奉佛教,頓悟因果報應,決心面對過錯,故與丈夫返港自首。
案件編號:DCCC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