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修會章賦權發表立場

上月修會章賦權發表立場

【本報訊】今次港大學生會登廣告聲明事件似早有預謀,上月進行的港大學生會選舉中,同時設修改學生會憲章內容公投,涉及賦權學生會幹事會發表聲明及立場,最後獲通過。有前學生會成員質疑,連串事件似層層相扣,修憲似為日後發表類似聲明鋪路。

疑為發表聲明鋪路

有熟悉港大學生會運作人士指出,過去學生會憲章規定,只有評議會轄下時事委員會可代表學生會發表聲明及立場,過去幹事會如要發表聲明,需經時事委員會提出,再通過並草擬,如果涉及廣告費就要經財務委員會審批,最後由評議會拍板通過,方能發表聲明。雖然修憲後,幹事會有發表聲明及立場權利,但今次幹事會仍沿用過往做法,處理手法算是相當小心。
該名人士續稱,現時出現連串事件似早有安排,質疑修憲只是為發表聲明鋪路。現屆學生會內務副會長張楚晞,去年擔任評議會委員期間,曾推動有關修憲工作,今年亦有積極參與發表聲明工作。
港大學生會會長陳冠康則否認修憲與發表聲明有關,強調是根據既定程序發表有關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