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權.你要識:註冊證助締造雙贏

工權.你要識:註冊證助締造雙贏

從事建造業,包括建築、土木及機電工程業工人,在建造工地工作時,均須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工人註冊(下稱註冊證)。

避免勞資糾紛

由07年9月1日起,建造業工人必須註冊後才可在工地進行建造工作;僱主亦須聘用持有效註冊證的建造業工人。
註冊證目的是透過評核建造業工人的技術水平,確保建造工程施工質素,藉以提高他們的職業地位。再者,更是有助打擊僱主僱用非法勞工的行為;而透過註冊證記錄工人進出工地的紀錄,不但有助避免僱主和工人之間的工資糾紛,且可減低僱主拖欠工人薪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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