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經紀結算金第三季實施

徵經紀結算金第三季實施

【本報訊】港交所(388)建議向經紀徵收結算所孖展及保證金,有關諮詢結果昨日公佈。
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建議已獲逾70%券商支持,預計今年第三季開始實施,其中孖展按金總額平均每日可達35億元,而保證基金規模則最多達13億元。
不過,諮詢過程中幾乎所有券商都希望,當局可以把保證基金計入他們在證監會《財政資源規則》要求下的速動資金當中,以減輕他們須額外支付現金的負擔。
李小加坦言,這項建議未獲證監支持,港交所會在未來3個月繼續向證監爭取,但他「打定輸數」說,可解決分歧的機會不大,「證監會覺得保證金是放在我們這裡,經紀不可以即時動用,不可能當是速動資金的一部份。」

爭取獲證監支持

但他強調,會努力與證監商討解決方案,如把保證金交還予經紀的流程縮短,希望獲證監首肯;但無論這建議最後是否獲接納,都不會影響今次改革的推行,「這不是先決條件,改革是事在必行,最後幫不到經紀,我們只可以講sorry,但保證金是無論如何都會收。」
今次港交所的徵費改革分兩部份,分別是孖展按金及保證基金供款。兩項徵費都是按經紀行的每日成交持倉額計算,比率由當時市況波動性而定,由最低5%至10%以上不等。
按金是用來擔保個別證券行的風險,即若有券商倒閉,只會用它自己的按金來「填氹」;而保證基金則是「公家錢」,當個別券商的按金都不夠用,就會用保證基金救亡。
港交所會為所有券商首500萬元孖展按金,以及首100萬元保證金供款「包底」,估計有80%經紀行可豁免付費。
李小加表示,以本港最大經紀行為例,其須付按金及保證金金額分別可達7億及1.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