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我一直覺得,私生子女往往比婚生子女更聰明更出色,如果說婚生子女是婚姻或制度的產物的話,那麼,私生子女毫無疑問是愛情或激情的產物。而做愛的時候,當兩個人都處於激情迸放的狀態的話,精子的活動能力更強,生出來的孩子也更健壯一些。
私生子女,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跟婚生子女並無區別,同樣是一男一女生理結合的產物。可是,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私生子女卻是不被公開承認的孩子。所以,私生子女感情特別細膩,他們敏感,也善感。
不能見光的孩子,比不能見光的情人更可憐也更無助。情人可以選擇,父母卻不能。兩個人拍拖,因為種種原因,雙方拒絕公開承認彼此的關係還好,若一方渴望被承認,而另一方拒絕承認,是很傷感情和尊嚴的事。因為所有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唯一的原因是:對方的愛不夠徹底、不夠堅決、不夠肯定。某一天,愛到心灰意冷的那一個終於決定抽身離去,兩個曾經分享過秘密的人,終於成為彼此心底的秘密,再不被提起。
私生子女卻連抽身離去的自由也沒有,無論他們走到哪兒,血管中流淌的血液無法改變。無數次被人問起,「誰是你的父親?」這樣簡單的問題,居然無從答起。被生父拒絕公開承認的屈辱是伴隨終生的。跟生父約會,偷偷摸摸恍如跟情人幽會。欠下孩子這樣的感情債,一世無法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