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竿也曾做過筍 - 李碧華

擔竿也曾做過筍 - 李碧華

青梅竹馬的戀人,忽然有一天,發覺對方潛伏缺點……算死草、記仇、邋遢,還有點變態。江湖打滾挑通眼眉的政客,情願投白票死也不會投給其中一位候選人。相交超過二三十年的「老友」因錢財反目……
綜合原因是:「看不清,信不過,想不到──不知哪個是真正的他。」
如果一個人處心積慮隱藏本性,費盡心力掩飾秘密,不擇手段去做一件事,旁邊的人怎會看得清信得過想得通?「高深」當然「莫測」,還用說?只能恍然大悟吧。
不過人人都有變質前之成長階段,「擔竿也曾做過筍」──這句話有兩個意思:
(一)用竹製成的扁擔,挑起千斤重,老辣而實際,但它以前也不過是脆嫩生澀的筍吧。
(二)今天的擔竿已呈生硬老笨之態,衰退了貶值了,別忘了很多年前,亦曾經是個「筍盤」呀。
究竟青春年少真誠歲月是否值得緬懷?當年,老狼曾是狼崽子,老豬是掌上明珠,而汪精衞未當漢奸時很「烈士」呢,他寫過:「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