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法院前日開審一宗冷血殺親案,安徽虞姓男子為騙取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保金,竟殺死自己19歲的親生女兒。他在庭上聲稱殺女是因為女兒「不乖」,但遭控方駁斥是謀財害命。
布條勒頸 再推下河中
杭州蕭山去年9月發現一具漂浮女屍,數天後40多歲的安徽虞姓男子報警稱,他在杭州打工的女兒失蹤,後證實女屍就是他的女兒。但公安調查發現,死者失蹤前曾上父親的車,疑兇手是其父。公安又發現,去年4月虞為女兒購買了三份保險,保險金額達100多萬元,受益人是父母。
虞姓男子被捕後,辯稱殺女是因她很叛逆,還把另一女兒帶壞,導致她離家出走。當日他開車到杭州接女兒,後以布條勒其頸部,直到她沒反應。在找地方拋屍途中,發現女兒未死,於是把她推下河中。法醫鑒定為溺水死亡。
控方認為,虞姓男子是為騙保險金殺親生女兒,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責,其中一個供詞是,他曾在酒後跟大兒子說「三個月後留給你100萬」。本案擇日宣判。
浙江《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