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之中,誰是沒有罪的,誰可以拿石頭打他……」
雖然沒把這聖經上的故事詳細說出來,但公開談話中也露出這一層意思;終於香港主教湯漢出面挺他的教友了。
實在有難度,引經據典嗎?只有一本聖經,聖經上是記載着一個犯了淫行的妓女被人抓住了,照當時的法律是要用石頭扔死她,就像今天的回教國家,以一種野蠻殘暴的方式處死,耶穌說這話時並沒有大聲疾呼,他彎着腰用手指不停的在地上畫字然後才說:「你們之中誰是沒有罪的,誰可以拿石頭打她……」眾人靜了下來,一個個走開了。是誰在試探誰呢?誰終會替誰揹起十字架呢?
湯漢主教不但不是第一個扔出石頭的人,還是第一個伸出溫暖的手臂提醒大眾說要寬恕,他也沒有強調這個聖經上的故事,這番話有怎樣的作用還不知道,教友非教友,其他憤怒激動的香港人會不會一個個沉默了下來,把那些荒謬的把柄一筆勾消還不知。
但這個故事引發的聯想卻是十二萬分的風馬牛;一個妓女,為了生活出賣肉體,一名香港特區的首長,有必要如交際花般周旋在商紳名流暴發戶富豪之間出賣自己嗎?
不久前何柱國說並不是凡商人必是富豪。現在因為曾特首的事件,富豪的定義明確起來了,要有私人飛機,要有遊艇,要有隨時可供入住的豪宅,要有大手筆的裝修,象徵式的收租。不是什麼人都能給,也不是什麼人都能要,是的,不是每個商人都是富豪。
第一塊石頭扔不出,並不代表事件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