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舊客享零機價 騙電盈36部機四人判囚 官指員工或串謀

扮舊客享零機價 騙電盈36部機
四人判囚 官指員工或串謀

【本報訊】電訊盈科職員涉非法提供客戶資料予犯罪集團,用作偽造大量身份證補領收據。犯罪集團因看準電盈向現有客戶推廣的漏洞,舊客在毋須提交地址或銀行證明下,便能以零機價出新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於是利用偽造的補領收據假扮舊客出機,再轉售圖利,六天內閃電騙取36部手機及電腦,令電盈蒙受32萬元損失。電盈其後報警,才揭發事件。 記者:陳美珊

兩名受聘於犯罪集團假扮續約客戶的被告李偉棠(37歲)及鄧國華(21歲),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分別被判囚16及12個月。鄧國華另因受聘同一犯罪集團行使假信用卡,現正服刑24個月。

偽造身份證補領收據

法官指本案經周密及精心策劃,屬有組織及嚴重詐騙,被告利用電盈向合資格客戶進行推廣的漏洞,於短時間內到電盈多間分店行騙。案中涉及的偽造身份證補領收據文件上載有真正客戶的個人資料,顯示電盈員工極有可能參與串謀。法官認為兩被告雖非主腦,但為案中不可或缺的角色,法庭須確保正當的推廣活動不會因非法勾當受窒礙,以保障消費者及大眾利益。
案情指電盈去年初向客戶推廣,只需續約兩年並繳交400至500元首月月費,便可以零機價出智能電話及平板電腦連SIM卡,毋須提交地址或銀行證明。去年4月26日至5月1日期間,電盈旗下21間分店共收到36份以假身份證補領收據的續約申請,收據含真正電盈客戶個人資料,卻貼上兩被告和另外三人的照片,電盈遂報警。

損失32萬 1人在逃

兩被告去年底被捕,首被告於案發期間在旺角、紅磡、沙田及粉嶺等分店出示假收據,成功騙取13部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涉款8.2萬元;次被告則騙取七部價值3.4萬元的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其餘三人騙去16部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兩人於去年已認罪,判囚10個月,一人在逃。電盈就機價及引伸的服務計劃收入損失達32萬。
案件編號:DCCC103、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