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港鐵非禮富家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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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非禮富家子罪成

【本報訊】三度在小巴非禮妙齡女生的中四富家子(左),被判感化11日後食髓知味,於港鐵車廂內摸旗袍女生大腿,昨終被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指他不能控制性慾,對社會的年輕女學生具危險性,明言將判以禁閉式懲罰。
控方透露,被告早於13歲已干犯非禮罪行,當時被警司警誡。裁判官李國威指被告被判感化後僅11天再犯事,顯示他並沒有珍惜機會,明言對他已失去信心及耐性,拒絕讓被告保釋候判,待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後,於本月22日判刑。另李官又對當場擒獲被告的勇敢男乘客,加以表揚。還柙超過一個半月的被告姓鍾(16歲),早前否認於1月16日在金鐘站車廂內非禮一名15歲少女。案件編號:ESCC26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