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赴粵養老須退公屋

長者赴粵養老須退公屋

【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的「廣東計劃」,取消每年居港60天限制,讓移居廣東的長者仍可獲每月1,030元的高齡津貼,但政府計劃設限,申領的長者必須放棄在香港的公屋單位或戶籍。有組織批評當局「算死草」,養老變成虐老。

批評政府「算死草」

勞工及福利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廣東計劃」將按照現行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的做法,移居廣東的長者必須交回其在港的公屋單位或刪除戶籍,才合資格申領每月1,030元的生果金;並設3個月的寬限期,若申請長者退出計劃,可返回原有公屋居住,但3個月期間仍需繳租金。
「政府直情係算死草。」社協幹事吳衞東指出,現時在廣東及福建養老的單身綜援長者,每月也可領取標準金額2,820元,惟生果金僅約1,000元,設限同樣嚴格,「根本唔對等」。
文件指,當局考慮讓有關長者日後若回港定居,毋須再重新輪候公屋,但需視乎單位供應。吳衞東批評,即使獲房署恩恤安置也要半年時間,「你叫佢哋瞓邊?」他促請當局撤回限制。「廣東計劃」最快明年推行,當局預計初期約3萬名長者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