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接待員的20歲少女,兩個月內透過中間人安排假結婚,先後嫁給兩名內地漢,讓假丈夫申請來港,從中賺取四萬元報酬。事隔六年終被揭發事件,昨認罪求情透露自己當時年紀小,面對亡父遺下給她的愛犬病重垂危,只能鋌而走險籌措醫藥費。裁判官李唯治對此深表同情惋惜,又勸她要學習面對生死,最終判她入獄一年。記者:楊家樂
現年26歲的女被告蔡顯儀,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根據求情,被告自小與家人感情要好,惜17歲那年父親去世。父親生前曾送她一隻寵物犬,由於小狗長得趣致,加上睹物思人,被告花盡心機照顧愛犬,彷彿將對亡父的感情投射到愛犬身上。
惟06年被告愛犬疑因誤吃東西得急病,屙血垂危,需不斷接受治療。當時20歲的被告只是月入8,000元的接待員,薪金幾乎都給予母親作家用,實在無力負擔高昂醫藥費。
剛巧一名男中介人邀請她參與假結婚,被告把心一橫答應,在06年8月及10月,分別在內地及本港與兩名內地男子登記結婚,並協助他們以探親為名申請來港。被告事後共獲四萬元報酬,大部份用作醫治愛犬,可惜愛犬最終不治。直至去年3月,入境處調查而揭發事故,並拘捕被告。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陸景弘求情指,被告真心後悔,案發後經常參與公益及教會活動,惠澤老幼。學歷不高的她亦發奮圖強,被捕前任職銀行業務代表,月入達24,000元。
裁判官深感惋惜
裁判官對於被告因拯救愛犬而犯法,深表惋惜,指若她能事先與長輩溝通,情況或能扭轉。
裁判官又表示,生命難以控制,被告將來或者會繼續面對親友的離世,勸她要學懂接受現實。
裁判官揚言,過往不少內地居民利用「易做到,難查到」的假結婚來港定居,在當局未有改革現行審批制度前,情況勢將繼續,故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到求情內容,酌情輕判。
案件編號:STCC5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