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完成大亞灣應變計劃覆檢工作,並擬於兩個月內舉行核事故演習,但會維持距離大亞灣核電站20公里作為緊急應變區範圍,發生事故時坪洲數百名居民或須撤離。
政府指大亞灣應變計劃已完成覆檢,並參考國際原子能機構最新發佈的安全指引制訂改善措施。當局維持距離核電站20公里範圍的香港境內人士或須撤離,如市民於首七日內吸入達100毫希輻射污染物須進入屏蔽所、進行撤離、限制食用及飲用食物等。內地當局會於發生核事故時,監察核電站50公里範圍內的輻射,防止受污染食物進港;香港水務署亦會監察輸入用水的安全性。
環團批政府低估核災難
發言人又指,政府曾於1994年因暴雨及山泥傾瀉而撤離約4,000人,遠多於香港境內距離大亞灣30公里範圍內的居民數目,相信政府有能力處理牽涉更多人的危機。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炮轟當局自視過高,天災不能與核事故相提並論,又指法例規定從事核電行業人士每年不可吸入逾20毫希輻射污染物,但政府卻以50毫希作為標準,定立緊急應變區範圍,質疑有關措施過於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