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名男子乘人之危,去年趁着311大地震餘震,在災區岩手縣盛岡市入屋強姦一名19歲少女,昨天(周五)被法官痛斥「手段卑劣」,遭重判入獄23年。
30歲強姦犯松永亨,本是明治安田生命公司盛岡分公司的職員,判決書指去年4月8日清晨,他趁餘震停電,令一棟住宅大樓的電子鎖失效,闖入一個沒鎖門的單位,強姦了19歲受害人。
松永被捕後,DNA檢驗顯示他跟兩宗強姦案有關,他於是招認在2005年3月3日和24日,曾於東京都武藏野市兩次闖門強姦兩人,並搶走她們的現金,其中一名受害人損失約3,800港元。
東京地方法院立川分院審判長池本壽美子,昨天痛斥松永「在地震苦難中,以卑劣手段犯罪,嚴重損害社會道德基準」,判他入獄23年。
日本新聞網/《每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