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網絡工程師聲稱妻子出差公幹,寂寞難耐下,透過網上淫媒召喚援交少女玩3P,賓館職員懷疑少女未夠秤拒絕租房,工程師遂將兩女帶返寓所尋歡。兩女因拒絕幫他口交被喝令離開,卻換來淫媒來電責備,惟有含淚折返跟工程師上床,賺取1,500元肉金。事後證實其中一名援交女是年僅12歲的失蹤少女。記者:陳美珊
大學畢業的29歲被告鄭智聰,昨在區院承認一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法官下令替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及受害人評估報告,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被告還柙看管。
被告透過援交網站,同意支付3,000元玩一皇雙后,相約少女X及少女Y於去年8月29日晚見面。當晚被告帶兩女往觀塘一賓館開房,但職員疑見X太嫩口拒絕租房,被告遂帶兩女返回自己位於將軍澳的寓所。
不肯口交遭淫媒責罵
三人入屋後,被告在客廳要求兩女替他口交,但遭拒絕,他於是下逐客令,兩女離開。淫媒後來致電X加以責備,X只好含淚與Y折返。被告先在房內與Y性交,因X當時正值月事,被告吩咐X往洗澡,X返回房間時見被告與Y仍在性交,之後被告轉與X性交。X曾向被告披露自己未成年,被告未予理會,完事後被告支付兩女共1,500元肉金。
X與Y同為失蹤少女
X的母親原來於8月初因女兒失蹤報警,X出走後在屯門一公園被淫媒游說投身援交。9月14日凌晨,女警在黃大仙街頭截查X,X自爆與被告援交,同月22日警方拘捕被告。案發日早上,淫媒安排X與Y會合後接客,聲稱每人可獲750元肉金。
辯方表示,事發時被告的妻子正出差,被告因有性需要召喚援交少女。據悉Y同為失蹤少女,警方事後無法與她取得聯絡。
案件編號:DCCC1337/11